首页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党史编研 方志编修 年鉴编撰 宣传教育 理论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政公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政发〔200622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全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编纂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事业。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这对于全面反映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的积极作用,推进全市文化建设,为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镇江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划,抓紧抓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地方志工作网络

  地方志编纂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领导体制。《镇江市志(1983—2005年)》的编纂,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史志办公室组织实施。承担市志编纂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对这项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证。要成立分志编纂委员会和编辑室,几个单位合修一部分志的,由市史志办明确牵头单位,协商联合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辑室。各辖市、区和各部门亦要健全地方志工作网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或兼管地方志、年鉴等日常编纂工作。

  三、规范志书编纂工作程序,努力提高修志质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志等各类专志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0021号),规范各类专志编纂工作运行程序。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志书编纂工作,须向bet365平台怎么样申报立项;各辖市区所属乡镇村、部门单位开展编纂工作,须向所在辖市、区史志办公室申报立项。

  志书编纂出版要牢固树立千秋大业,质量第一的观念,建立实行承编责任制、质量控制体系和规范的操作程序。要严格审查验收制度,未经评审批准的志书不得出版,坚决杜绝不合格志书出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史志办制定的实施细则、编纂标准、质量要求认真把握编纂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志书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可靠,文辞流畅精炼,行文规范统一,努力提高志书的学术水平和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存史价值。

  四、改革创新,努力拓宽地方志工作新领域

  要改革创新,继续做好年鉴、地情丛书等编纂工作,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年鉴编纂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质量,缩短出版周期,更好地为现实服务。尚未编纂年鉴的辖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有关工作。要积极开发地方特色文化,组织编写各类丛书,同时加强宣传和服务工作,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信息服务,让社会各界了解地方志,用好地方志,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注意吸纳最新科研成果,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修志经费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抓好修志人员队伍建设。注意选配好主编,并选聘一些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地区(行业、专业)发展情况、文字基本功比较扎实的同志充实到修志队伍中来,还可聘用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修志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确保编纂经费及时到位,修志工作是政府行为,要做到官书”“官修。各地要把修志工作的正常经费和出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直各承编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保证修志工作需要。要保障修志人员正常办公的必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开展编纂工作,以保证修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六年三月七日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bet365平台怎么样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